《破产法》第 363 条规定的出售旨在促进资产的出售,而不附带现有的留置权和负担。该法律规定为公司提供了一个简化的资产剥离流程,使它们能够在履行财务义务的同时产生急需的流动性。根据 §363 出售资产还提供了一种机制,可以在破产过程中为相关方和债权人创造价值。

人们期望这种销售可以在没有通常的抵押权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可能会阻碍资产转让。然而,这个过程并不总是不受外部挑战的影响。监管机构可能会进行干预,可能会主张其权力,可能会提出使交易复杂化的问题。

本文探讨了在 §363 销售期间出现监管反对的两个著名例子。这些案例研究提醒人们,在通过 §363 流程进行资产销售时,预测监管审查并为可能的障碍做好准备的重要性。两者都有与这些事件的具体情况相关的评论,并且没有表明对具有不同事实和情况的其他情景的预测。

监管机构可能干预的原因

监管机构可以出于多种原因利用其权利反对第 363 条规定的出售,这主要与其保护公共利益、确保遵守法律和监管标准的任务有关。有三个常见原因。

公共安全问题

如果监管机构认为 §363 交易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他们可能会反对该交易。例如,如果出售的资产包括需要持续维护和监督的公用事业线路或设施等关键基础设施,监管机构可能会担心买方缺乏维持安全标准的能力或承诺。2

服务可靠性和连续性

如果资产是公用事业或其他基本服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监管机构可能会仔细审查买方维持服务水平的能力。人们可能担心的是,此次出售可能会导致中断、服务质量下降或基础设施投资不足,这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3

保护纳税人利益

监管机构通常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公用事业等以规定费率提供服务的行业。如果认为 §363 销售会给消费者带来更高的成本或不公平的财务负担,监管机构可能会

干预。他们可能会担心,新的所有者可能会试图提高费率以收回投资,或者未能在维护或改善服务方面进行足够的投资,从而对纳税人造成负面影响。4

案例研究 1:Polaris

Polaris Operating LLC 是一家私营的独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专注于收购、优化和开发传统的石油和天然气资产,并提供重建和新的开发机会。该公司的核心业务区域位于得克萨斯州潘汉德尔地区,在那里拥有并经营着数百口浅层油气井,并拥有大量基础设施,包括收集系统、电力线、处理井、修井钻机和运水车。

Polaris 面临巨大的财务困境,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破产法院申请破产。5

Polaris 计划按照 363 条款的出售程序出售其资产,其中包括生产井和非生产井。然而,资产组合的复杂性(包括需要大量投资以实现合规性的非运营井)带来了重大挑战。

监管机构的影响

得克萨斯州铁路委员会 (RRC) 是监管石油天然气行业、天然气公用事业、液化石油气行业管道安全以及地表煤炭和铀矿开采的州立机构。在破产之前和破产期间,Polaris 必须遵守该州机构的规章制度,才能继续运营产油井。此外,要在 §363 出售中转让资产,Polaris 需要有一个当前的 P-5 组织 如果经营者计划在 RRC 的管辖范围内开展业务,则需要向委员会提交报告,进行登记。

在破产期间,RRC 确定 Polaris 的 P-5 组织报告不能续期,因为它没有遵守全州规则第 15 条的不出油油井要求。RRC 于 2010 年通过了第 15 条 全州规则,以解决不断增加的不出油油井库存问题,并根据油井被报告为关闭的时间长短来清理和移除地面设备。6

该规则要求作业者通过以下方式处理不出油油井:将油井恢复到出油状态、封堵油井,或为未来有使用价值的油井申请封堵延期。7

在 Polaris 的案例中,为遵守《全州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需要大量资金来封堵和废弃(P&A)所有不出油的油井。此外,破产财产资金的使用受现金抵押令的制约,资金未被批准或分配给 P&A 油井,因为 Polaris 无意继续作为经营者;他们打算在破产时出售所有资产。

2024 年 7 月 19 日,Polaris 向 RRC 听证部门的行政法官 (ALJ) 提出申请,对 RRC 关于 Polaris 的 P-5 组织报告不能延期的决定提出异议。就 Polaris 的财务状况、出售石油生产资产的意图、Polaris 为解决油井违规行为(不包括 P&A 义务)以及监管要求对资产出售的影响等问题征求了专家证词。

专家证人的证词强调了 Polaris 所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在遵守 RRC 的规定方面,其中包括在资产转让之前解决油井违规问题。专家阐明了解决所有违规问题在财务上的不可行性,以及对 Polaris Operating 成功进行资产出售的潜在影响。

案件现状

在诉讼过程中,Polaris 要求延期解决违规问题,或重新考虑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因为他们打算转让资产,而不是运营资产。虽然 RRC 似乎理解 Polaris Operating 破产及其流动性限制所带来的挑战,但适用的法定框架不允许这种延期或基于业绩的例外情况。

ALJ 在听证会结束后没有立即发表书面意见。从听证会结束到撤销 P-5 组织报告期间,Polaris 完成了资产出售交易。

案例 2:太平洋天然气和电力

PG&E Corp. 是一家总部位于旧金山的控股公司。该公司是 Pacific Gas and Electric Co. (PG&E) 的母公司,这是一家能源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和中部 70,000 平方英里的服务区域内为 1,600 万加利福尼亚人提供服务。PG&E Corp. 和公用事业公司是不同的实体,拥有不同的债权人和索赔人,并受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8

PG&E 于 2019 年 1 月申请破产保护,其主要原因是 PG&E 因加州一系列破坏性野火而产生的数十亿美元负债。这严重影响了 PG&E 的财务稳定,需要一个全面的重组计划。

资产出售详情

为了筹集资金以解决与野火负债相关的债务和义务,PG&E 提出了一项战略性资产出售计划。2024 年 4 月下旬,PG&E 宣布打算将某些资产出售给全球知名投资公司 KKR。

这项拟议的交易是 PG&E 更广泛战略的一部分,旨在精简业务并筹集必要的资金,以履行其财务承诺,包括与野火受害者和其他债权人达成和解。此次出售旨在巩固 PG&E 的财务基础,使公司能够更稳健地从破产中走出来,并解决针对它的巨额财务索赔。

监管机构的影响

向 KKR 出售资产的提议面临加州监管机构的审查和反对,特别是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PUC)。2024 年 5 月,CPUC 表达了对该交易的担忧,强调可能会对公共安全、服务可靠性和纳税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CPUC 认为,某些资产的剥离可能会削弱 PG&E 维持安全可靠的公用事业服务的能力,而这些服务对加州居民的福祉至关重要。此外,人们还担心此次出售会对纳税人产生何种影响,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服务质量下降。因此,CPUC 的反对为拟议的出售带来了重大的监管障碍,需要进一步的谈判和调整以解决这些问题。截至 2024 年 11 月,PG&E 的重组计划(包括拟议的资产出售给 KKR)仍在审查中。

结束语

第 363 条规定的出售为陷入困境的公司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制,使其能够在不附带现有留置权和抵押权的情况下出售资产,从而为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手段来获得流动资金并履行财务义务。

然而,正如 Polaris Operating LLC 和 PG&E 所证明的那样,该过程也不能幸免于监管调查和干预。

这些案例研究为寻求第 363 条销售的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提醒。他们强调需要预测监管审查并为可能出现的潜在障碍做好准备。通过了解监管环境并与相关机构进行积极对话,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最终促进交易更加顺利,同时符合财务目标和监管预期。

本文最初发表于 ABI Journal。


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出于披露目的,作者所在的公司在本文讨论的 Polaris Operating LLC 案中提供了财务咨询和专家证人服务。

  1. David E. McNabb,“第 1 章:公用事业:基本服务、关键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第二版(埃尔加出版社 2016 年),第 3-18 页。
  2. 同上。
  3. 同上。
  4. 案件编号 23-3281
  5. Railroad Commission of Texas Statewide Rule 15, Thompson & Knight(2011 年 2 月 1 日)。
  6. ID
  7. “PG&E Files for Reorganization Under Chapter 11,” PG&E Corp.(2019 年 1 月 29 日)